(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7 月2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 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相關報道:80.26億元!國家網信辦對滴滴依法 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
剛剛,滴滴出行通過官方微博回應:
今 天,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對此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 要求,全面深入自查,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我們真誠地感謝主管部門的檢查和指導,感謝社會公眾的批評和監督,我們將引以為戒,堅持安全與發展并 重,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建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好每一位乘客、司機師傅和合作伙伴,實現企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來源 @滴滴出行
編輯 高晨晨
流程編輯 趙司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