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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報記者 劉艷
“以數字科技為核心驅動力的新一輪生產力升級,正深刻改變著‘大航海時代’以來逐步確立的社會治理范式、經濟增長方式和千行百業運營模式,中國數字經濟‘謀什么局’‘走什么路’‘整備什么工具箱’至關重要,這次會議給出了關鍵指引。”6月23日,北京郵電大學經管學院兼職教授葛頎對科技日報記者表示。
6月22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召開。會議指出,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 社會服務管理等各個環節,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要把安全貫穿數據治理全過程,守住安全底線,明確監管紅線,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司 法,把必須管住的堅決管到位。要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治理模式,強化分行業監管和跨行業協同監管,壓實企業數據安全責任。
“本次會 議將數據安全問題提升至更高的位置,將有效促進數據安全行業加速創新,為數字經濟打好安全底板。”奇安信集團董事長齊向東對科技日報記者說,“在我國數據 安全監管體系不斷加強和完善的同時,數據安全企業也在持續修煉安全技術能力,比如,我們在‘零事故’完成北京冬奧網絡安全保障任務實踐中,總結出了補數據 安全短板的三大關鍵措施,即盤清家底、分級分類和精細防護。”
談及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360集團創始人周鴻祎表示,《意見》凸顯了我國對數據基礎制度構建的高度重視,為“向數據要生產力”提供了一系列綱領性指導。
周鴻祎說:“《意見》是第一部對數據獲取、分析和運用的根本原則進行規范的重要文件,首次從政策高度對‘數據基礎制度’進行研究布局,首次對‘數據確權’和‘數據交易流通’做出指導性規定。”
周鴻祎強調,“數據”已被確定為依法治國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時期將是我國的“數據法規體系建設期”,對“數據流通活動”的監管將是一系列立法活動聚焦的重點。
源自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及方興未艾的物聯網的海量數據,已成為重要的生產資料,創造著大大小小的財富,也面臨著各式各樣的安全風險。
“我國數 字經濟發展成就舉世矚目,但是,新生事物只有在實踐中不斷‘迭代’,才有可能接近理想運行狀態。”中粵金橋投資聯合創始人羅浩元說,“為數據價值創造和風 險治理建立四梁八柱的基礎制度,對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完善和規范市場意義重大。這次會議也讓我們看到,在基礎制度的護佑下,數據 的交易和流通將大幅加快,規模巨大、運行有序的數據產業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