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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新規將于9月1日起施行

      工人日報 | 2021-03-16 08:32:11

      記者3月15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該部將《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和《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整合修訂為《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針對客票變更和退票環節旅客投訴反映較多的問題,《規定》明確了各情形下的變更和退票原則要求,并明確了退款期限,進一步提升旅客的出行體驗。其中,《規定》提出,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退款手續,上述時間不含金融機構處理時間。

      值得一提的是,《規定》還提出承運人及其航空銷售代理人訂票時的主要服務信息告知、運輸總條件告知、出票后的信息告知等要求,更好保護旅客的知情權。

      此外,《規定》還優化旅客的乘機和行李運輸環節體驗,保障旅客高效出行、便捷出行、安全出行。比如,明確了機場管理機構在服務保障設施設備、標識指引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為旅客乘機提供最大便利;要求承運人和機場管理機構針對旅客突發疾病等情形制定應急處置預案,保護旅客生命健康;規定了相關各方對旅客行李的監控及保護責任,以及承運人對旅客行李的運送要求和行李延誤、丟失、損壞時的處理要求,提高行李運輸質量,保護旅客財產權益。(記者杜鑫)

      關鍵詞: 航空運輸 旅客服務 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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