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為學界和輿論熱議的山東一些地方因“合村并居”而引發的亂象,山東兩個政府部門負責人今天正式回應稱,對村莊規劃工作中產生的偏差和問題將及時糾正,堅決把維護農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自山東多地推行“合村并居”以來,“讓種地農民住12層高樓”“新房離地幾公里,農機具往哪兒放”“老房子一平米賠償幾百元,新房得花一千多,增加農民負擔”……類似聲音不絕于耳。武漢大學社會學院院長賀雪峰撰文指出,“山東省大范圍合村并居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
在今天召開的山東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李琥具體介紹,山東農村數量多,規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數量6.95萬個,數量居全國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國居倒數第二。
“隨著山東縣域經濟的發展,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村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向城市聚集,導致農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兒童多,教育、醫療、養老等問題越來越突出,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愿望越來越迫切。空間布局分散,導致了配套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成本高,不經濟,需要全域考慮,優化布局。”李琥說。
李琥同時回應稱,在實際村莊規劃工作中,山東注重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把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作為根本出發點,堅持村民主體地位,堅持群眾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動,“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農民群眾說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須達到95%以上才能實施,不搞強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農民負擔”。
“目前,農村社區建設還處在探索推進階段,沒有下指標派任務,沒有大規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來全省批復實施增減掛鉤項目114個,涉及村莊268個。今年將在縣域層面基本完成村莊布局工作,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實現村莊規劃應編盡編。”李琥強調,今后社區建設等各類空間開發建設活動,必須依法依規開展,按照村莊規劃實施,做到不規劃不建設,不規劃不投入。
李琥坦言,在具體實施中,也存在個別項目論證不充分、政策宣講不到位、工作作風不細致、方式方法簡單等問題,“這正是我們工作中要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目前看,山東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醫療、教育、養老、環境衛生等公共服務歷史欠賬較多,客觀制約著農村發展,影響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要補上這些短板,除了加大財政投入外,在一些村莊‘小、散、遠’問題突出的地區,在堅持‘規劃先行、因地制宜、群眾主體、依法依規、穩妥有序’的前提下,適當布局建設一部分農村社區是必要的。”山東省委農辦主任、省農業農村廳廳長李希信說。
李希信強調,下一步對基層的創新創造進行認真總結,對工作中產生的偏差和問題及時糾正,堅決把維護農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辦好。
此次發布會上,山東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劉興云否認了山東在推進農村社區規劃和建設中存在運用土地增減掛鉤政策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現象。
劉興云解釋稱,目前山東省一些地方結合土地增減掛鉤政策推進農村社區規劃和建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政府需要承擔大量的水電氣暖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即使在平原地區,項目出地率較高,土地增減掛鉤取得的收益,也難以完全覆蓋項目成本,地方政府還需要再投入一部分資金,不可能增加財政收入。
劉興云以德州禹城市為例,2010年以來該市一次規劃、滾動開工28個農村社區項目,項目總投資約18億元,預計實現土地增減掛鉤收益16億元,投資缺口部分2億元主要通過政府投資來彌補。
“我們將切實加強對相關土地收益使用情況的監管,一旦發現違反有關規定的問題,立即予以糾正,并嚴肅問責,確保土地收益‘來自農村、用于農村’。”劉興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