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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發展 湖北出臺28條措施

      人民網-財經頻道 | 2020-04-23 14:37:06

      據湖北省住建廳官網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通知》共計28條措施,促進建筑業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其中涉建筑行業11條,房地產行業17條。

      針對房地產市場,《通知》從合理調整監管措施、為企業降本減負、財政金融支持、復工復產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17條政策措施。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湖北各地可結合實際適當調整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和工程形象進度要求,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于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

      對信用記錄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適度降低商品房預售重點監管資金比例,允許企業通過銀行保函形式替換同等額度的重點監管資金,可適度增加1-2個預售監管資金撥付節點,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或疫情防控期間作出貢獻的企業,可申請預支重點監管資金。

      調整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讓的土地,各地可結合實際適度降低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讓底價的20%。

      房地產開發企業還可享受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納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讓價款,余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或繳納出讓金的,經申請可延期至疫情消除后3個月內簽約、繳納,不收取滯納金,不記入企業誠信檔案。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受疫情影響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企業申請可予以緩繳,緩繳時間自當地政府批準延期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并應在竣工驗收前結清。

      《通知》明確要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80%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在加大財政金融支持方面,支持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遇困難的房地產企業,金融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支持企業保持資金鏈穩定。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貸款到期還款困難的房地產企業,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方式予以展期或續貸,為企業接續資金。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并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加大對住房租賃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發放租賃住房開發貸款。拓寬住房租賃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募集資金用于住房租賃業務。

      此外,《通知》進一步指出要保障土地供應。各地要盡快編制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加大土地供應儲備力度,合理確定住房和用地供應規模、結構、時序,優化配置住房用地比例及空間布局,有針對性地增加住房用地供給。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對2020年計劃供應且需要整理的土地,在疫情消除后加快拆遷平整進度,確保土地按時供應。適當調整土地公開出讓交易方式,商服、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優先采取網上交易,疫情期間原則上不組織現場交易。

      關鍵詞: 湖北 建筑業 28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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