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年首月,保險中介依然是監管重點處罰對象。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顯示,2019年1月份,銀保監會共處罰了14家財險公司,5家壽險公司以及52家保險中介,被罰的保險中介數量占所有保險機構的73%。
今年1月份,在各保險機構(壽險公司+財險公司+保險中介)中,保險中介(專業中介+兼業中介)合計被罰795.4萬元,占比達43%。
從保險中介被罰的原因來看,據本報記者梳理,主要有以下幾大類:一是利用業務便利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二是編制、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或者資料,三是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四是臨時負責人實際任期超過規定期限。
一家專注互聯網保險的中介公司管理層人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不少保險中介由于業務規模較小,一旦被監管處罰,開展業務就很被動。監管處罰一方面對公司開展業務形成影響,另一方面也對合作保險公司造成影響,因此合規經營尤為重要。
最高被罰91萬元
由于保險中介業務規模較小,保費及利潤遠不及保險公司,因此近年來監管對其的處罰金額多在10萬元以內,鮮有罰金達數十萬元的現象。
而今年1月份是個例外,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今年首月共有8家保險中介被罰金額超過30萬元,有3家超過60萬元,最高達91萬元。
今年1月份被罰金額最多的四川寶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下稱“寶瑞銷售”)頗有代表性,四川銀保監局下發的處罰函顯示,2015年-2018年,其存在六項違規行為,基本囊括保險中介被罰主要原因。
一是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管人員。寶瑞銷售于2015年6月份股東會決議聘任劉勇貴為公司執行董事,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截至檢查日,劉勇貴未取得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高管任職資格。
二是未按規定報告股權變更事項。寶瑞銷售于2017年7月份發生股權表更,股權變更后至檢查日,公司未向四川銀保監局報告。
三是分支機構臨時負責人任期超過3個月。2016年至檢查日,寶瑞銷售存在部分分支機構臨時負責人任期超過3個月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是利用業務便利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2017年1月份至2018年6月份,寶瑞銷售存在利用業務便利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是委托未持有本機構發放的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截至檢查日,寶瑞銷售存在委托未持有本機構發放的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是編制、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或者資料。2017年,寶瑞銷售存在虛列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期間,寶瑞銷售編制虛假股東會決議1份。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份多家保險中介由于幫助保險公司虛列費用被處罰。例如,浙江銀保監局發現,浙江聯創保險銷售有限公司虛列人保財險杭州分公司手續費收入100.57萬元,實際該費用為公司其他收入。
除上述被罰原因之外,1月份保險中介也因為以下原因被罰: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或撤銷分支機構,未按照規定報送、保管、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超出批準或核準的業務范圍、經營區域從事業務活動,向未辦理保險銷售執業登記人員發放傭金,未按規定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未建立完整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管理檔案。
黑名單與灰名單
從各地監管局處罰情況來看,今年1月份,四川銀保監對保險中介的處罰力度較大。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2019年首月,四川銀保監局的罰單中,涉及9家保險中介,包括四川中潤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四川欣立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四川希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等。
四川銀保監局前不久召開2019年全省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時就提到,今年將深入整治銀行保險業市場亂象。做好“鞏固治亂象成果,促進合規建設”專項工作。深入開展“合規經營大排查專項行動”。同時,持續保持案防高壓態勢。進一步探索行業從業人員“黑名單、灰名單”管理制度,防止案件責任人員帶病上崗甚至帶病提拔。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形成案件防控壓倒性震懾。
實際上,雖然今年1月份保險中介被罰數量最多,但目前專業保險中介保費收入占比仍舊較低,我國保險經代公司的市場地位與世界成熟市場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2018年保險中介市場生態白皮書》顯示,自2000年我國第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成立以來,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約有2500家保險經代公司(專業中介公司),但在各類保險銷售渠道中所占比例卻一直處于最低。以壽險為例,我國的保險經代公司渠道所實現的保費收入占比還不到2%。而在美國,經代渠道(獨立代理人渠道)實現的保費占比則長期維持在50%左右。
上述白皮書認為,中國保險經代公司并沒有像海外經代公司那樣,在保險中介市場上取得主導地位。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因素,限制了中國保險經代公司的發展,即中國保險公司發展的路徑依賴、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信用環境,以及各營銷渠道間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