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年末資本“大考”僅剩不足半月時間,銀行“補血”進程提速明顯。本周以來,5家銀行再融資獲證監會集中審核批復,累計規模超1852億。數據顯示,截至12月19日,A股上市銀行有超8000億“補血計劃”,其中已獲批的包括優先股、二級資本債、可轉債及定增在內再融資金額超3840億元。
18日晚間,交通銀行發布公告稱,擬公開發行不超600億元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獲證監會審核通過。這也是本周第五家再融資計劃獲得證監會通過的銀行。此前一日,中信、平安、興業、華夏四家銀行累計約1200億元再融資也分別通過審批,公告顯示,其融資目的為補充核心一級資本或其他一級資本。
對于近期證監會密集核準上市行融資預案,天風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廖志明認為,這表明監管疏通銀行信貸投放掣肘的意圖較為明顯,與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之下,監管層鼓勵銀行加大信貸投放,進而維穩國內經濟的思路一脈相承;是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服務實體經濟加碼的體現;更反映了監管協調性正在加強。
盡管再融資規模井噴,但監管并未放松對申請銀行的審查力度,南京銀行定增計劃此前被證監會否決;交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等8家銀行的再融資申請曾收到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進行說明;多銀行融資方案披露超過半年仍未見放行。
從證監會的監管反饋意見看,監管重點主要在于對上市銀行再融資和經營業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進行實質性審核。例如對于華夏銀行提出的292億非公開發行普通股股票事項,證監會拋出十大問題,主要集中在資產質量、現金流量凈額大幅下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余額增長較快、票據業務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關系到上市銀行內控制度是否健全,監管對上市銀行受到的行政處罰的事由及整改情況日益重視。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關于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的相關規定要求,上市公司36個月內不得存在的重大違法行為包括“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更是明確“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內因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不得公開發行優先股。”
而近期銀保監會公布了多張單張罰金超千萬的“天價”罰單,對于處罰中涉及的交行、中信、光大等上市銀行而言,此次處罰或許意味著后續在融資時對于再融資工具的選擇有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