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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元寫真被加至2.6萬元 大學生遭影樓“套路”最新進展來了

      中國消費者報 | 2021-05-14 14:31:46

      廣告里19.9元就能拍寫真,在拍攝中卻被層層“加碼”,消費一路升級至2.6萬元。上海市兩名在校大學生將影樓訴至法院后,法院判決酌情退回部分款項。日該事件又有了最新進展。

      兩名大學生遭影樓“套路”

      廣告里19.9元的寫真,被加至2.6萬元

      2019年12月,上海市兩名在校大學生小敏和小萱在看到嫣遇攝影公司的廣告,稱只要19.9元就可以體驗古裝攝影,便報名參加。到店后,店員不斷推薦升級套餐,兩人便與影樓簽訂了一份1100元的定單協議。

      疫情影響,時隔一年,兩人到店拍攝。在拍攝和后續選片中,經店員推銷,兩人先是簽訂一份1588元的“補充協議”用于升級服裝、化妝品等,后又簽訂一份2.4萬元的“補充協議”用于選片、相冊等增項。由于付不出高額費用,店員現場引導兩人開通花唄、分期樂等網貸服務進行借錢消費,一番操作,最終支付了大部分費用,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

      離店后,小敏和小萱越想越后悔,于是當晚聯系選片師,多次提出刪減照片,減少費用,都被對方以“合同簽好了,照片已發廠家制作,沒法改”為由拒絕。

      法院審理認為,影樓不應該就該擴大的損失向小敏和小萱要求賠償,最終判決返還兩位消費者1.86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敏和小萱于2020年12月23日簽署補充協議,當天提出變更,3天后向影樓明確提出解除補充協議,已向影樓履行了通知義務,故兩人任意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符合法律規定。雖然影樓辯稱其已完成了精修照片等部分后期工作成果,但從在案證據上看,其行為并非在小敏和小萱向其提出解除系爭協議前完成,根據法律的減損規則,影樓不應該就該擴大的損失向小敏和小萱要求賠償。

      結合案件事實和證據,法院認為:對于1100元的定單協議,小敏和小萱請求解除,法院予以準許,但考慮到影樓已提供了服裝和化妝服務,拍攝了200余張照片且進行了照片簡修,產生了一定的工作量,法院酌情確定賠償影樓合理損失。

      對于1588元的補充協議,影樓依約提供了禮服升級、化妝品升級等服務,且兩人已拍攝完成,協議履行完畢,缺乏解除的基礎,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對于2.4萬元的補充協議,符合任意解除權行使的法定條件,且影樓并未提交補充協議約定的工作成果,因此,對小敏和小萱要求解除該份協議且余款不再支付的訴請,法院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影樓返還小敏和小萱1.86萬元

      5月7日,記者了解到,上海市虹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虹口區人民法院聯手向上海艷域攝影有限公司送達《消保委勸諭書》和《司法建議書》,要求該企業針對消費者集中投訴和相關訴訟案件所反映的問題,深刻反思并整改。

      虹口區消保委指出,上海艷域攝影有限公司的攝影服務中存在事先低價引流事后層層加價;強行推銷服務并忽悠消費者網絡借貸;設定高額違約金的格式合同條款。這些不誠信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虹口區消保委督促該企業做到加強依法誠信經營,恪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加強保障消費安全,確保攝影場所、設施完好,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核查服務人員資質情況;加強規范銷售行為,杜絕反復游說的行為,杜絕忽悠或強制消費者開通網貸,檢視并修改格式條款;加強客戶售后服務,及時妥善解決消費者投訴;加強維權工作聯絡,與虹口區消保委共同推進投訴聯網處理。

      同時,虹口區人民法院對該企業提出司法建議:強化員工法律意識,加強職業道德培訓,建立合理的獎懲機制;規范公司經營活動,營造法治營商環境;加強與客戶溝通銜接,提示消費者理消費,暢通維權投訴渠道,推動糾紛有效解決。虹口區消保委和虹口區人民法院均要求該企業應當于接到《消保委勸諭書》和《司法建議書》后30日內書面反饋整改情況。

      上海艷域攝影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將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深刻反思和全面整改,通過進一步建章立制,強化依法經營和誠實守信,積極回應消費訴求,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該企業承諾,將盡快向虹口區消保委和虹口區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整改報告。

      據悉,虹口區消保委和虹口區人民法院將跟進該企業的后續整改情況,督促該企業依法履行相應的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并視情采取下一步措施,以維護攝影服務消費領域公與正義。

      關鍵詞: 影樓 套路 寫真 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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