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4歲的小雅(化名)在資陽萬達寶貝王店玩蹦床時摔倒,造成右腿股骨中段骨折;兩天后,7歲的小惜(化名)也在該店玩蹦床時摔倒,造成左手肱骨髁上骨折。
3天時間,2名女童摔倒造成骨折,家屬質疑蹦床設施存在安全隱患。
4月7日,涉事商家回應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稱,蹦床等游樂設施在進場時已到當地文化部門備案,并承認在此事件中,工作人員存在一定疏忽和責任,將啟動保險理賠程序。至于責任劃分,將與家屬協商,如果協商不一致,可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事件
3天發生兩起意外 2名女童摔成骨折
4月6日,在資陽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部樓下,楊女士一臉疲憊,當天上午,女兒小雅剛做完骨折復位手術。回憶起3天前的那場意外,她仍有些后怕。
“當時我去買東西了,孩子的爸爸陪著她在玩蹦床。”楊女士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小雅在蹦床區域玩耍時,爬上了一側的攀巖設施,之后從上方掉下,落在泡沫墊上。
“孩子掉下來后就不動了,之后哭了起來。”聽到哭聲后,工作人員與小雅的父親立即進來查看情況。“孩子越哭越厲害,感覺情況不對勁,我們就趕緊把她送到了醫院。”楊女士說。
醫院檢查報告單顯示,小雅右側股骨中段骨折,斷端錯位、重疊。
無獨有偶。兩天后,李女士帶著7歲的侄女小惜來玩蹦床時也發生了意外。
監控視頻顯示,小惜在蹦床上跳躍時,突然一下前傾摔倒,站起來后就將左手抱住。“最初我們以為不嚴重。”李女士說,后來發現小惜的左手腫了,就立即把她送到了醫院。“檢查完后醫生說,左手肱骨髁上骨折,要打鋼釘進去固定。”李女士說。
3天發生兩起安全事故,這讓楊女士和李女士產生質疑,是不是蹦床存在安全隱患?
此外,楊女士和李女士還對商家處理此事的態度有些失望,“出事后他們給我們說,把票據收好,后面可以報保險,但怎么報、報多少也沒明確。”
商家
承認有一定責任 準備走保險理賠程序
就2名女童玩蹦床摔成骨折一事,4月6日下午,記者來到資陽萬達寶貝王店,蹦床位于游樂場右側最里面的區域。記者在現場看到,此時蹦床里沒有小朋友在玩耍。蹦床區域分為12塊,四周用網格線圍起,靠里一側有一個簡易攀巖設施,另一側還有兩個小型籃球框。
“目前正常營業。”資陽萬達寶貝王店負責人說,事發后,公司一直在積極處理此事,“工作人員肯定有疏忽,但家長也沒履行好監護義務。”
記者注意到,在蹦床入口處貼有一張入園須知,上面寫有“由于師資有限,我們無法做到對寶寶一對一的看護,請家長務必照顧好自己的寶寶,看護好自己的貴重物品,看好老人和兒童,避免過激運動,造成自己和他人受傷,請家長善盡監護義務”等提示語。
“我們不會逃避責任,該我們承擔的一定會承擔。”該負責人說,蹦床區域內雖然都采用了軟包材料,但這種彈跳形式(的玩耍模式)不可能完全規避風險。“事先我們都購買了保險,目前準備走保險理賠程序。”他說。
對于家長質疑的賠付標準不明確,該負責人表示,賠付標準由保險公司決定,并依據雙方的責任劃分,“各方該負多少責任最終需要協商,如果家長不接受,可以走法律程序。”
提醒
蹦床“傷人”事件頻發 兒童玩耍時建議佩戴好護具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兒童玩蹦床引發的安全事故不少。
2019年7月,一個10歲女孩在山東濟南一家彈力公園玩蹦床時,摔斷右腿。
同年12月,福建一8歲女孩玩蹦床時突然陷入昏迷。醫生稱,孩子可能是蹦床時脊椎錯位,未來下半身癱瘓的概率很大。
2020年8月,簡陽市5歲兒童小芹在游樂場玩蹦床時不慎摔傷,導致右側踝骨及指骨多處骨折,腦部輕微腦震蕩,最終被鑒定為九級傷殘。
這些蹦床安全事故發生的背后,責任如何劃分,賠付標準如何界定往往是雙方爭議的焦點。據悉,簡陽5歲兒童小芹玩蹦床受傷一事經法院調解,最終由家長承擔30%的責任,游樂場承擔70%的賠償責任。
蹦床事故頻發,小孩子到底適不適合玩蹦床呢?據簡陽市人民醫院骨科主治醫師賈敘鋒介紹,跳蹦床對于孩子來說有好處也有壞處。
首先,在蹦跳過程中,彈力會刺激骨骼、關節,促進孩子的身體發育。同時,彈跳過程中,能對孩子四肢協調力進行鍛煉,增強肌肉力量。“另外,還可能對心肺功能和腸蠕動能力等有一定增強。”賈敘鋒說。
“但小朋友的關節能承受的沖擊力有限。”賈敘鋒說,小朋友不容易控制好在蹦床上跳躍時產生的重力,如果在下落過程中沒有控制好著地點,很容易摔倒,有可能會對骨骼和脊柱等造成損傷,嚴重的甚至會導致癱瘓,“小朋友玩蹦床時,最好有家長陪同,建議穿戴護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