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地區為福建福州的微博網友“@你若無心我便”發帖稱,自己在家過年時遭遇父母逼婚,還險些被相親對象強奸。該女子爆料引起熱議,但也有網友懷疑其帖子中部分說法與實際不符,懷疑其編造謠言。
“你若無心我便”的微博
“你若無心我便”11日發文稱,“父母逼婚能做到什么程度呢?”,講述了其被父母逼婚,隨后險些遭相親對象強奸。“你若無心我便”在文中稱,母親將她帶到相親對象家中,隨后自己悄悄回家,將她扔到認識三天的相親對象家中。夜里,她險些被相親對象強奸,奮力掙脫后回到家中,結果母親不問女兒遭遇,反而責怪其從男方家跑出來,丟盡家里面子。
春節期間,不少網友回鄉都遇到父母逼婚,“你若無心我便”的帖子發出后引發很多網友共鳴,更是為其遭遇揪心,并建議其報警處理。“你若無心我便”在隨后的帖子中表示,因擔心父母想不開,自己并未報警。
網友對此事提出質疑
事件發生后,不少網友氣到炸
建議報警、逃離這個家庭
也有網友不相信
帖子中“下午6點打不到滴滴”、“零下一度的晚上”等表述令網友懷疑其內容可能存在編造。有網友稱,按該網友微博地點顯示的福州,不可能出現2月份零下一度的天氣。
網友:編的成分有點多啊
@按時吃飯睡覺別想太多:估計是編的,看影響太大了就開始往想既往不咎息事寧人方向編,是強奸未遂不應該算刑事案件嗎?
@神奇包包:我本來轉發的,后來看女方態度,就刪博了。如果是編的,我也不浪費精力了,如果她自己不肯強硬起來,別人再替她急也沒用。
@單槍破雙槍:這種胡說八道,法律管不了嗎
@郝1009:別急著評論,微博上這些年過于匪夷所思的事兒最后都反轉了
@你若無心我便 在19:03發文回應如下:
目前,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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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北青報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福州警方近日未接到類似強奸報警,當地網警已獲悉此事,正在核實了解相關情況。
被父母逼婚險遭相親對象強奸,該相親對象以及女方父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嗎?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若該網友爆料事實為真,在未獲得女方同意的情況下,男方或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重則構成猥褻罪、強奸罪。至于女方父母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周律師認為,這需要看其父母是否存在主觀故意,即是不是明知自己的女兒被猥褻或強奸而故意提供幫助。
周浩律師介紹,散布自己被他人猥褻、強奸屬于警情,如果該網友微博發布內容不實,則構成編造虛假警情,可能涉嫌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