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記者從省衛健委獲悉,日前省衛健委、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醫療機構內部廢棄物分類和管理、醫療廢物處置、輸液瓶(袋)回收利用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明確2021年年底前,形成處置醫療廢物100噸/日的應急備用處置能力。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強醫療機構內部廢棄物的源頭管理,規范廢棄物分類投放、收集、貯存、交接、轉運全流程管理,總結推廣“互聯網+醫廢監管”試點經驗,利用具備智能稱重、掃碼交接、數據交互、路線監控等功能的醫療廢物智能收集硬件,以互聯網和信息技術手段為載體,逐步實現三級和二級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轉運、暫存、移交信息化動態在線監管全覆蓋。
輸液瓶(袋)是醫療機構數量較大的醫療廢物,回收利用需嚴格管理。《方案》要求,在生產環節,醫療機構要按照標準做好輸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業。在回收和利用環節,由地方出臺政策措施,確保轄區內分別至少有1家回收企業和利用企業或1家回收利用一體化企業,確保轄區內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蓋。
《方案》明確,回收利用的輸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飲用具以及兒童用品、玩具等。 (記者 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