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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固廢法》今日起施行 非法進口“洋垃圾” 將重罰

      經濟日報 | 2020-09-01 09:15:03

      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簡稱“新《固廢法》”)自9月1日起施行。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周宏春表示,此次全面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大任務,是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最嚴格最嚴密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的重要舉措。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法規工作處負責人介紹,新《固廢法》對我國進口固體廢物管理制度作出重大調整,更嚴格限制了固體廢物進口,加大了將固體廢物非法輸入境內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調整完善了非法輸入境內固體廢物的退運和處置制度,更有力地保障了政府部門執法。

      周宏春介紹,在固體廢物進口管理方面,新《固廢法》不再劃分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非限制進口三類固體廢物,國家將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禁止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和處置,禁止經我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新《固廢法》大幅提升了將固體廢物非法輸入境內以及經我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違法行為的處罰幅度,前者從原規定的罰款10萬元至100萬元調整為罰款50萬元至500萬元,后者從原規定的罰款5萬元至50萬元調整為罰款50萬元至500萬元,罰款幅度最高提升了十倍,情節嚴重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法者將承擔更重的法律責任、更高的違法成本。

      為了解決非法輸入境內固體廢物退運和處置難的問題,新《固廢法》不再以“進口者不明”作為承運人承擔退運和處置責任的前提條件,規定承運人對固體廢物的退運和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進口者未履行固體廢物退運、處置要求的,海關可以責令承運人承擔相關責任。此外,對于確屬無法退運的固體廢物,該法還規定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處理。”該負責人說。

      海關等相關職能部門在實施固體廢物管理過程中,如遇到以拖延、圍堵、滯留執法人員等方式拒絕、阻撓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新《固廢法》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至20萬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海關等部門的執法將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據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統計,今年前7個月,廣東省內海關緝私部門共立走私固體廢物刑事案件100宗,查證污油水、廢塑料、廢五金等固體廢物約98萬噸。

      新《固廢法》實施將對廣大進出口企業產生較大影響,該負責人提醒,相關進出口企業要熟悉掌握該法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及時調整進出口業務,做到守法自律。同時,企業要認真核實進口貨物情況,避免誤將境外“洋垃圾”輸入我國境內,從而遭受損失。(記者 顧 陽)

      關鍵詞: 洋垃圾 進口 固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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