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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定價逐步退出 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 再進一步

      人民網-中國能源報 | 2020-03-26 13:19:35

      近年來,在“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總思路下,天然氣定價機制經歷了多次改革。新版《中央定價目錄》將門站價格移出,并提出具備競爭條件省份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標志著天然氣價格改革朝著全面市場化邁出了一大步。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新版《中央定價目錄》,并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相較于2015年公布的上一版《中央定價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9號),新版目錄鞏固了我國近年來價格和收費改革成果,刪除了2015年以來國家明確放開或取消的價格和收費項目,具體定價項目縮減近30%。其中,在天然氣領域,將“天然氣門站價格”由目錄移出至附注,并提出“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標志著我國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往前推進了一大步。

      “放開兩頭”——

      政府定價逐步退出

      與2015年公布的目錄相比,新版目錄將此前位列第一的定價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天然氣門站價格”刪除,改為在目錄附注中做相關規定。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門站價格政府定價機制并不符合我國天然氣市場化改革方向的要求,因此有必要移出目錄。

      新版目錄備注中指出:“海上氣、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液化天然氣、直供用戶用氣、儲氣設施購銷氣、交易平臺公開交易氣,2015年以后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以及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其他國產陸上管道天然氣和2014年底前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暫按現行價格機制管理,視天然氣市場化改革進程適時放開由市場形成。”

      事實上,當前我國除福建省外,國產陸上管道天然氣和2014年底投產的進口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多采取“基準價+浮動價”的政府管控辦法,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20%。而本次新版目錄,首次提出“具備競爭條件省份天然氣的門站價格,由市場形成”。

      “新版目錄出臺后,除福建省外,更多省份將會取消門站價格限制,門站價的政府指導作用削弱,并將會逐步取消。”國家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說。

      對于“具備競爭條件”的表述,劉滿平認為,這指的是氣源供應的競爭,即氣源來源多元化。“在同時存在兩個及以上陸上管道氣獨立氣源供應商、存在兩個及以上獨立LNG氣源供應商、單個供應商的市場份額不占據絕對優勢、管網儲氣設施實現運銷分離、互聯互通和公平開放的省市,可能會考慮取消門站價格管制。”

      “現在很多省份的天然氣供需銜接比較好,比如四川省、重慶市,他們上游有豐富的天然氣資源,下游有消費市場,上下游主體也都比較多,政府管控門站價沒有意義,他們有條件放開門站價格。”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郭焦鋒說。

      “管住中間”——

      管輸價格進一步顯性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將天然氣門站價格從定價目錄中刪除的同時,新版目錄增列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道運輸價格”的定價內容。

      據了解,雖然當前我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天然氣管輸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由國家發改委對管輸企業按管道負荷率不低于75%取得稅后全投資收益率8%的原則確定。但我國現行門站價管理體系中,氣源價格、管輸價格、地下儲氣庫的儲氣價格以及進口LNG的接收、儲存和氣化價格等,通常都是作為產運儲銷一體化的上游供氣企業的內部結算價格,與城市燃氣企業、直供大用戶等下游買方不發生直接關系。此外,由于中間管輸層級較多,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天然氣價格。

      “隨著國家管網公司成立,新管道不斷建設,這次把管輸費用政府定價顯性化,相當于把管道費用、管道成本價格機制的改革往前推了一步。”郭焦鋒說。

      劉滿平也表示:“國家油氣管網公司成立后,實現了管道的公平準入,原來作為油氣企業內部結算用管輸價格逐步顯性化,將被當作油氣企業與國家油氣管網公司,城市燃氣企業、直供大用戶與國家油氣管網公司不同企業間的結算價,這樣為下一步單獨制定油氣管網定價辦法奠定了良好基礎。”

      “隨著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慢慢會壓縮中間管輸環節,管輸費用也會更趨于合理;另外,下游的企業可以有機會去尋找更多的上游市場,這樣一來他們整體的供氣成本就會下降,同時現在下游市場企業的競爭很激烈,所以總體來看,供氣成本有下降趨勢,終端用戶也會享受到因為市場競爭帶來的改革紅利。”郭焦鋒表示。

      定價機制——

      全面市場化仍需時日

      近年來,在我國“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天然氣市場化改革總思路下,天然氣定價機制也經歷了多次改革,正不斷朝著全面市場化方向邁進。

      其中,2013年放開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價格;2014年9月放開液化天然氣氣源價格;2015年4月放開除化肥企業外的直供用戶用氣價格;2016年,先后放開化肥用氣價格,明確儲氣設施相關價格由市場決定,并在福建省開展門站價格市場化改革試點;2017年,明確所有進入交易平臺公開交易的氣量價格由市場交易形成。

      與此同時,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先后實現上線交易,對銜接供需雙方、形成合理市場價格發揮了重要作用。2019年底,國家油氣管網公司正式掛牌成立,為推動我國油氣市場化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礎。

      不過,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當前我國天然氣全面市場化仍需時日。

      “全面市場化需具備三個條件:一是上游領域需全面放開。現在國產氣、進口氣仍由少數企業運作,賣方市場的企業個數太少,國家相關部門正在推進該事宜,此次價格改革也有助于形成更多賣方,同時上游天然氣勘探開發領域也在慢慢放開;二是要解決管網和接收站等基礎設施問題。應進一步推動地方部門準入,現在一些企業已經開放了基礎設施,這是好的方向;三是要建立天然氣期貨市場,以及更多的現貨市場,形成一種基準價格體系,這樣一來市場化改革就可以全面推動了。”郭焦鋒說。

      關鍵詞: 天然氣價格 政府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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