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文旅市場主體活力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旨在應對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受疫情沖擊損失較重、亟待恢復發展的實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文旅市場主體活力。《意見》從深化簡政放權、推進地方立法、健全監管方式、規范旅游購物、搭建營銷平臺、推進平臺運用等方面推出27條措施。
《意見》明確,2022年底前分級公布文化和旅游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做到文化和旅游部門清晰曬權、文旅企業和群眾明白辦事。嚴禁設置審批壁壘,對申請設立旅行社、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等,做到“應批盡批”。文化和旅游行政審批工作嚴格落實“放管服”改革各項要求,加強信息共享和證明互認,在目前法定審批時限的基礎上全面壓縮審批時間60%以上。各級文化旅游行政部門2022年職責范圍內的所有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要達到98%以上,全程網辦率80%以上。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年底前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基本實現常用許可證電子化,全省范圍內標準統一、互認互通。
推進地方立法,優化法治環境。與省人大配合積極研究《云南省旅游條例》《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云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等制度。
健全監管方式,規范市場秩序。《意見》提出,全面推行“首違可不罰”,穩妥做好對市場主體的“容錯糾錯”,探索推行“教育、服務、懲戒”相結合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新模式。適度推行柔性執法,對屬于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職權管轄范圍內涉及單一性賠付訴求的知識產權、經營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一般類型案件,在涉案雙方平等自愿基礎上,通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有機結合,及時挽回權利人經濟損失。
規范旅游購物,滿足消費需求。《意見》倡導旅游購物放心購試點,多部門協同做好監管工作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積極打造“樂購好禮”體驗館和平價超市,積極開發“金木土石布”等體現當地特色的系列旅游商品,鼓勵“老字號”、特色旅游商品和農特名品進入“旅游購放心購”試點區域。積極構建“旅游購放心購”營銷服務體系,積極推廣“貨品可追溯評價二維碼”,加強旅游商品數據歸集和共享。積極完善“30天無理由退貨”機制,優化完善“一部手機游云南”退貨功能。
搭建營銷平臺,推進品牌建設。《意見》支持行業協會建立完善旅行社團隊游品牌建設、培育和評價體系,開展旅行社及產品線路“雙認證”工作。利用展會、營銷活動等方式,新媒體平臺、旅游達人等線上線下優質資源,設置旅行社團隊游品牌產品專區,建立“云南優質旅行社服務品牌”走出去機制。
創新旅游服務質量管理模式,完善消費后評價體系。《意見》支持和引導旅游企業公開旅游服務質量信息,發布服務質量承諾,加快建立優質旅游服務承諾標識和管理制度。積極運用全國旅游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建立完善旅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培養一批優秀旅行社、導游等先進企業和個人,加強對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的宣傳推廣,樹立文化和旅游行業優質服務形象。落實“黑名單”制度,將違法失信行為的旅游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實施懲戒。
此外,《意見》還提出,拓展文旅市場主體經營范圍。積極引導旅行社、演藝集團、星級飯店等企業,大膽探索旅游與休閑、會議、交流、養生、體育、親子、研學、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相結合,增加承攬專業性會議、會展、節慶、賽事、商務觀光、酒莊休閑、康體運動、文化體驗等業務,創新產品和服務供給,培育新的增長點。( 王歡)
關鍵詞: 優化營商環境 激發文旅市場主體活力 健全監管方式 規范旅游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