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科學技術廳獲悉,河北省科學技術廳、河北省財政廳近日印發《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補助資金實施細則(試行)》,明確對首次認定為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經費補助,補助資金使用計劃實施期為2年。
據了解,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由河北省科學技術廳認定,具有較好國際合作基礎和較強國際合作能力,合作內容符合國家及河北省科技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領域和主要方向。分為國際創新園、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和國際科技合作示范企業等四種類型。
細則明確,補助資金由河北省科學技術廳歸口管理的創新能力提升專項資金安排,用于對首次認定為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機構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其中國際創新園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經費補助,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給予不超過50萬元經費補助,國際科技合作示范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經費補助。
細則要求,補助資金由基地建設依托單位統籌使用,主要用于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聯合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新資源引進與輸出、產學研對接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