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資管新規發布后,監管部門要求所有資管產品必須采用凈值化運作模式。最近去銀行大廳逛理財產品的朋友會發現,原來風靡一時的保本保收益理財產品越來越少,而凈值型理財產品越變越多。當前,在銀行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加速的大背景下,哪些是五星推薦的好產品呢?結合普益標準最新發布的報告,北青金融將帶您一探究竟。
一、凈值型銀行理財市場發展概況
2018年4月發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要求打破剛兌,實現資管產品的凈值化轉型;與此同時,《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要求銀行理財回歸資管業務本源,打破剛性兌付,實行凈值化管理。
就凈值型銀行理財發展情況而言,根據普益標準監測統計,截至2019年7月,資管新規后發行的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中,封閉式產品占比為86%,開放式產品占比為14%,封閉式凈值產品數量占比相對更大。若按銀行性質加以區分,截至2019年7月,資管新規后發行的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中,城商行發行的產品占比為42.9%,國有行占比為24%,股份行占比為21.3%,農商行占比為11.8%,城商行成為凈值型產品發行的主力。
從收益表現來看,近半年,封閉式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年化收益率維持在5%左右,開放式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年化收益率穩步走低,平均年化收益率維持在4.5%左右。分銀行類型看,不同性質銀行發行的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年化收益率較為接近;分月度觀察,股份行發行的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年化收益環比下跌,國有行、農商行環比上漲。
圖1:封閉式與開放式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年化收益(%)月度變化
圖2:不同性質銀行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平均年化收益(%)月度變化
二、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評價結果及解讀
根據普益標準監測統計,截至2019年7月,在全部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中,固定收益類占比高達90%以上,且非結構型占比高達98%以上,因此,新推出的凈值型銀行理財評價對象為非結構型且投資類型為固定收益類的產品。
基于普益標準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評價方式,納入評價的現金管理型產品共119款,其中5星產品共計23款,分別來自光大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蘭州銀行、寧波銀行、天津銀行、甘肅銀行、廣發銀行、大連銀行和浙江民泰商業銀行。
表1:現金管理型產品列表(5星產品)
納入評價的定開型產品共495款,其中5星產品共計99款,分別來自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貴陽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興業銀行和北京銀行。
表2:定開型產品列表(5星產品)
納入評價的封閉式產品共1706款,其中5星產品共計341款,分別來自貴陽農村商業銀行、天津農村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長安銀行、徽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信銀行、杭州銀行、興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寧波銀行、招商銀行、廣州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渤海銀行。
表3:不同銀行類型星級產品數量(封閉式)
總體觀察,在現金管理型、定開型、封閉式三類產品中,只有招商銀行在三類產品中同時入圍5星;光大銀行和華夏銀行在現金管理型、定開型兩類中同時入圍5星;中信銀行和寧波銀行在現金管理型、封閉式兩類中同時入圍5星;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興業銀行在定開型、封閉式兩類中同時入圍5星。
三、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評價
凈值化已成為銀行理財產品未來發展趨勢。但在過渡期內,受限于產品類型少、收益披露方式不統一、發展時期短等各種不利條件,目前市面上還缺少針對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的評價。
普益標準自2009年就開始對銀行理財市場進行研究和評價,與銀行理財市場共同成長,評價體系也在不斷進行升級調整,每一期的評價成果不僅得到權威媒體的轉載,更得到市場的廣泛認同。基于強大的數據庫基礎、深入的市場認知度和專業的研究分析能力,普益標準正式推出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評價1.0版本。后續將根據市場發展情況、條件成熟度等多重因素,考慮進行評價方法的不斷迭代,以期能及時、綜合反映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的發展與變化趨勢。
(一)評價對象
根據普益標準監測統計,截至2019年7月,在全部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中,固定收益類占比高達90%以上,且非結構型占比高達98%以上,因此,新推出的凈值型銀行理財評價對象為非結構型且投資類型為固定收益類的產品。
(二)產品分組
將固定收益類產品按照現金管理型、封閉式、開放式且非現金管理型(定開型)共三類進行分類,并分別進行評價。
(三)評價指標歸一化處理及頻率轉換
凈值型銀行理財收益披露方式各不相同且差異較大,為此針對每款產品,需將其披露的累計凈值、當日收益、萬份收益等轉換為統一的收益率指標。另外,凈值型銀行理財收益披露頻率各不相同,同樣需根據披露方式進行一定程度的轉換,以生成相同的收益率序列進行評價。
(四)產品篩選
產品篩選共分為兩步:(1)篩選披露數據時間跨度超過60個自然日的產品;(2)最近30日內有披露過數據的產品。
(五)評價指標
針對各類產品,采用定量指標+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考慮到當前凈值型銀行理財信息披露質量和數據可得性,在定量評價方面,采用收益和風險(波動)兩大類指標;在定性評價方面,綜合考察產品發行機構實力、合規性、風控、產品創新性等維度。
(六)產品評價綜合指標
由定量評價指標和定性評價指標形成產品評價綜合指標,滿分為10分,且保留兩位小數。其中,定量評價指標權重為90%,定性評價指標權重為10%。
在定量評價各維度指標部分(滿分10分),收益和風險(波動)指標的權重分別為60%、40%;
在定性評價指標部分(滿分10分),基礎得分為5分。
(七)產品星級評定指標
對第七步得到的產品綜合得分,分別取20%、40%、60%、80%分位數;然后以此分位數將產品劃分為五檔。得分最高檔標記為5星,最低檔標記為1星,以此類推得到各個產品的星級評價分。(北京青年報記者范輝 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