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豐盛集團近13億元債務逾期 當地政府介入協調保持企業流動性)
繼三胞集團之后,南京又一家大型民營企業出現債務逾期。
12月26日上午,網傳一份南京豐盛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盛集團)關于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告,稱公司及旗下南京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等在內的5家公司流動資金緊張,負有清償義務的已到期債務累計12.8億元未及時清償。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豐盛集團了解到,公司確實遇到短期流動性困難。針對豐盛集團的流動性困難,南京市委市政府多次組織專題會議,全力支持企業解決好當前遇到的困難,協調金融機構保持企業的流動性。
債務逾期
公開資料顯示,豐盛集團是南京市知名的民營企業,連續多年位列中國民營企業500強,致力于發展綠色建筑及健康產業,業務涵蓋城市區域開發運營、基礎設施建設、旅游度假、高端裝備制造、新興能源、健康醫療等領域。
根據網上流傳的公告,由于公司流動資金緊張,負有清償義務的已到期債務累計12.80億元未及時清償,其中247萬元已支付,剩余未償還債務合計12.78億元。
公告顯示,債務違約將嚴重影響公司后續的流動性,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嚴重影響償債能力。目前公司正通過內、外部加快資金籌措,包括回收應收賬款、處置資產、政府介入引導、與金融機構積極溝通等。
此外,在公告中,豐盛集團列出了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情況,除自身外,還涉及四家公司,分別是南京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南京東部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興智投資有限公司和南京江北新能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
對于債務逾期,豐盛集團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稱,公司在當前金融環境下面臨較大挑戰,遇到短期流動性困難。
觸發提前還款條款
除了到期的債務,截至目前,豐盛集團一共還有11只債券在存續期,共計85億元,此次金融機構債務到期,豐盛集團也以債券發行人身份進行了信息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中,豐盛集團還提及“特殊條款執行披露”的情況,有“16豐盛01”“16豐盛02”“16豐盛03”“16豐盛04”“18豐盛01”五只債券募資說明書中列有“提前到期條款”。
公告顯示,發行人在其他債務文件的債務雖不存在被宣告或可被宣告加速到期的情形,但出現付款違約,無須發行人同意,債券投資者可單方面宣布債券立即到期,且經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通過的債券的償還之日即為債務的提前到期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到期條款是債券發行中常見的“交叉違約條款”,也就是說其他債務出現違約之后,即使本債務沒有到還款時間,債券持有人也能按照條款要求提前還款。
事實上,豐盛集團債務危機早有預兆。財務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末,豐盛集團借款余額達245.12億元,較2017年末增加了39.13億元,超過了上年末凈資產的20%,新增借款中絕大多數為銀行借款,達38.34億元。
對于新增加的借款,豐盛集團表示,主要系公司為滿足業務發展需求而新增借款所致,屬于公司正常經營活動范圍,公司利潤完全可以覆蓋借款利息,同時公司整體現金流能夠保障不同期限結構借款的本息兌付,所以新增借款對公司償債能力無重大不利影響。
顯然,豐盛集團過于自信,半年時間未到,就出現了不能如期償還債務的情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豐盛集團了解到,針對公司出現的債務逾期,南京市委市政府貼身幫扶、靠前服務,多次組織專題會議,全力支持企業解決好當前遇到的困難,協調金融機構保持企業的流動性。
此外,12月26日上午,南京市相關政府部門已經召集相關債權人和豐盛集團召開協調會,力圖緩解公司的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