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地方標準《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規范》近日出臺。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這是全國首個有關電子商務平臺管理的地方標準。《規范》通過分門別類地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對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中的原則性規定進行細化,著力解決管理規定分散、法規細化不夠的問題,為電商平臺管理提供完整制度框架,為電商平臺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提供操作指引。
省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監管處處長薛榮剛介紹,主體準入是平臺的重要義務,也是電商立法的關注焦點。在主體準入管理方面,《規范》明確,平臺作為平臺內入駐商家的直接管理者,應落實內部管理責任,建立和完善平臺準入制度,加強準入核驗,并定期核驗更新;切實落實電子商務法關于主體準入的相關條款,依法報送相關主體數據。在商品準入管理方面,《規范》要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務的準入審核制度,建立禁止銷售商品的管理規則,自覺履行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檢查管理責任,完善問題商品的處置程序,確保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在規則管理方面,《規范》提出,制定規則時,避免條文內容相互矛盾、相互抵觸等情形。( 許海燕 洪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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