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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人獲刑 北京首例網絡“軟暴力”惡勢力犯罪宣判

      新華網 | 2020-07-30 08:54:24

      “成立專門催債公司,雇傭數百名業務員,使用群發短信、P圖、揭發隱私等‘軟暴力’手段催收,滋擾欠款人及其緊急聯系人、通訊錄聯系人,受害人涉及全國大部分省份……”記者從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29日集中公開宣判被告人趙波等42人尋釁滋事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趙波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判處被告人郭文煥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對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3年至1年5個月有期徒刑。

      據悉,該案是北京市首例網絡“軟暴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經審理查明,2015年4月以來,被告人趙波先后成立并控制多家公司,為一些網貸公司催收欠款。“催債公司”根據債務人欠款時間成立30余個催收組,雇傭300余名“業務員”,采用辱罵、恐嚇等“軟暴力”方式,滋擾欠款人及其緊急聯系人、通訊錄聯系人,形成惡勢力集團。被害人涉及全國大部分省份,偵查機關已取證的被害人達700余人,眾多被騷擾人產生恐懼心理,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昌平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波、郭文煥糾集被告人鄭海波、許宏睿等人通過電信網絡有組織地采用滋擾、糾纏等“軟暴力”手段威脅、恐嚇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趙波成立多家公司實施“軟暴力”催收,組織嚴密、層級清晰,長期使用“軟暴力”手段催收,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中,被告人趙波、郭文煥系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糾集他人多次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

      關鍵詞: 網絡 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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