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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牛50年合作協議法律效力獲確認,誠信是企業立足之本:全球即時看

      中國網 | 2023-01-13 13:01:25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日前,一則“中外紅牛”之爭的判決消息引發社會關注。2022年12月29日晚,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紅牛”)在其官網發布了“中國紅牛關于50年《協議書》法院判決有效的聲明”。聲明稱,中國紅牛收到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粵0391民初725號,根據該判決書認定的有效條款,中國紅牛依法享有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

      從2016年8月開始,泰國天絲向中國紅牛發起商標侵權訴訟,爭奪紅牛商標的經營權,其依據是雙方20年經營期限即將到期,也不再進行商標授權,要求中國紅牛停止使用紅牛品牌。但中國紅牛認為,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約定合作期是50年,現在還沒有到期,依據是1995年與泰國天絲等四方簽訂的“五十年協議”。判決書對“中外紅牛”之爭的幾個關鍵爭議點進行了確認:一是關于中國紅牛的法定權利,判決書明確中國紅牛依法享有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二是關于泰國天絲及任何第三方負有的法定義務,判決書做出認定,即未經書面同意或許可之前,泰國天絲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它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三是對于該案的關鍵性證據——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于1995年簽訂的“五十年協議”,法院認定這份協議真實有效,并認可了這份協議的法律效力。

      回顧“中外紅牛”之爭的經過,不難發現,雙方爭奪的關鍵在于紅牛品牌。英國品牌評估機構Brand Finance的數據顯示,紅牛總銷量已超過790億罐,2022年其品牌價值為68.92億美元,在全球食品、飲料品牌價值中排名第三,僅次于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2016年,第三方機構評估,紅牛品牌國內價值達500億元。然而,商標的價值并不是注冊即獲得,而是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對商標品牌的創造性經營、細心維護和積極推廣。這一邏輯在我國商標法的規定中亦有體現。就此而言,目前在中國市場流通的紅牛飲料商標,其品牌價值不僅僅來源于對紅牛商標的注冊,更是源于中國紅牛幾十年如一日的苦心經營和卓有成效的市場推廣。據統計,在合法使用紅牛商標期間,中國紅牛支出的廣告費和品牌推廣費總計已超過180億元。可以說,沒有中國紅牛對紅牛商標持續不斷的經營和推廣行為,就沒有紅牛品牌在中國飲料界今日之地位。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本次前海法院對27年前四方簽訂的“五十年協議”的法律效力予以認定,體現著中國法律保護商標持有者依法擴大商標影響力、壯大商標品牌的鮮明立場,傳遞出中國鼓勵外商在華投資,保障外商與境內企業達成的合作關系不會因時間的推移而發生改變。誠實守信是商業合作的前提。中國紅牛依法依規使用紅牛商標、全心全意做好紅牛飲料的推廣和銷售,是積極履行合同、保障紅牛飲料正常銷售的合法之舉。反之,泰國天絲及相關方拒絕承認“五十年協議”的有效性,并持續在公開聲明及法庭否認該協議的真實性,企圖抹殺中方企業股東貢獻,將紅牛商標收益與成果全部攬入懷中,于法無據,于德有虧,勢必會令自身陷入誠信危機。

      紅牛商標權糾紛不是個案。據不完全統計,全國4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600多家公司跟中國紅牛一樣,處于商標使用權和所有權兩權長期分離的狀態。一旦上市公司做大做強,商標知名化或馳名化,難免會有“桃子大了惹人眼紅”的現象。針對“五十年協議”的鑒定及判決有力回擊了部分不守法的企業行徑,傳遞出“惡意摘桃子之風可休矣”的積極信號,對促進良性競爭、規范行業秩序具有積極意義。(來源:中國城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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