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2年第38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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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呂梁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黍子醋(釀造食醋)(375mL/瓶,白清泉及圖形,2020/7/11),其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 為0.32g/100mL,標準值為≥0.50g/100mL。
不揮發酸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綿長,柔軟可口。不揮發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食醋的口感和風味。造成不揮發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及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
此前,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也多次因食醋不合格被通報。
2021年12月9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2021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清泉陳醋(釀造食醋)(800mL/瓶,清泉+圖形商標,2021/3/28),不揮發酸(以乳酸計)項目不合格,檢驗結果為0.360g/100mL,標準值為≥0.5g/100mL。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0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顯示,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古交分公司銷售,標稱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黍子醋(釀造食醋),總酸檢測值為4.41g/100mL,標準規定(標簽明示值)為不小于6.00g/100mL。
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古交分公司銷售,標稱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陳醋(釀造食醋),總酸檢測值為5.67g/100mL,標準規定(標簽明示值)為不小于6.00g/100mL。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0年第5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顯示,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銷售,標稱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清泉老陳醋(釀造食醋)被檢出總酸不達標。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 (2019年第58號)顯示,西寧市城東區鵬成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清泉香醋(釀造食醋)被檢出總酸不達標。
總酸是食醋的品質指標之一,對于釀造食醋而言,總酸含量越高說明發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濃。總酸含量未達標提示有勾兌等假冒偽劣的可能。造成總酸含量未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工藝控制不嚴,未達到發酵所需的時間;或者是產品配方存在缺陷。
據決定文書號:興市監稽行罰字[2020]36004號,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因抽查檢驗不合格被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
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冊資本1532.46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據該公司官網簡介,創立于清光緒年間的“清泉醋”傳統釀制技藝已被列為山西省呂梁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而該公司法人白清泉為“清泉醋”第五代傳承人。另外“清泉醋”還曾獲得山西省名牌產品、山西省著名商標、呂梁市知名商標等榮譽。
第三方數據顯示,山西清泉醋業有限公司2005年被山西省農產品品牌營銷協會授予山西省“十佳品牌產品”榮譽稱號,2006年被呂梁市列入“雙百雙千”重點項目,2008年取得“山西省質量信譽等級AA級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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