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印發《重慶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級評審管理辦法》,將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等級評審,鄉鎮衛生院分甲、乙、丙三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甲、乙兩級。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級評審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評審標準執行。重慶市衛生健康委遵循“內容只增不減,標準只升不降”的原則,適當調整評審標準,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后實施。據悉,甲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由市衛生健康委發文公布,乙、丙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發文公布。評審結論自發文之日起,滿4年后須進行復評。(特約記者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