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將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后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實有人口范疇、豐富了信息采集方式。其中,來滬停留超過24小時的人員將納入服務管理。
新規定在原基礎上將短暫來滬停留的人員納入服務管理,包括來滬就醫、就學、旅游、公務活動、探親訪友等停留超過24小時的人員。同時,規定進一步豐富了實有人口信息采集方式,在現行由社區綜合協管員上門采集等傳統方式的基礎上,新增通過“一網通辦”平臺自主填報的便捷方式。
為方便市民自主填報,上海市公安局會同大數據中心在“一網通辦”平臺推出“實有人口信息自主填報”服務。填報人在登錄“隨申辦市民云”、微信或支付寶“隨申辦”小程序后,按照要求填報提交相關信息,即可完成網上填報流程。
規定還明確將用人單位、職業中介、房地產中介等服務機構聘用來滬人員或者提供相關服務時所采集的人口信息,以及旅館業及其他住宿服務中采集的有關信息納入實有人口信息范疇,要求經營者自行通過平臺登記相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等信息,提高采集效率。
上海市公安局在“一網通辦”平臺、“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眾號上添加了“單位自主填報”模塊。持有“法人一證通”的單位,可通過平臺批量導入或逐個新增單位員工信息。對于未持有“法人一證通”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可在公眾號平臺上進行“實名認證”,自主填報單位和員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