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是第23個“全國高血壓日”。今年1月1日起,武漢市完善了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此舉可以讓武漢市22萬多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參保患者受益。誰能享受、怎么享受、在哪享受?日前,武漢市醫保局公布了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醫保門診報銷指南,對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城鄉居民高血壓患者新增門診用藥保障待遇
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將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納入武漢市醫保報銷范圍。
對未納入門診重癥(慢性)疾病保障范圍,但需采取降壓藥、降糖藥物治療的參保患者,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納入門診保障范圍,政策范圍內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其中,高血壓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6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80元,參保人“兩病”并發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600元。
患者可就近登記建檔門診用藥能即時報銷
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診斷,未達到門診重癥慢性病鑒定標準,但確需長期藥物治療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用藥范圍的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納入醫保門診報銷。
參保患者持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可就近選定一家二級及以下“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即可進行門診用藥即時報銷。
目前,衛健部門已出具高血壓、糖尿病診斷標準。我市城鄉居民參保患者可選擇任意一家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高血壓、糖尿病規范診斷。
去三級醫院診療無法享受政策利好
國慶假期,記者在走訪我市部分高血壓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機構負責人紛紛表示,當前,慢性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經濟負擔較重。將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開藥下沉到社區,既方便了居民就近就醫,又充分發揮了基層醫療機構的作用,“可謂一舉兩得”。
據介紹,建立門診統籌之后,居民醫保的普通門診起付線為200元,按照掛號、治療、檢查和藥品總費用的50%報銷,年度報銷額度為400元;現在把高血壓和糖尿病藥品單列出來報銷50%,不占用原有的門診報銷額度,實際上增加了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門診報銷額度,降低這部分患者的經濟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居民醫保新政在保障范圍上,是“以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為依托,對高血壓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降血壓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達到50%”。這明確了我市居民醫保高血壓患者去三級醫院診療,就無法享受這一政策的利好。
新政旨在推動高血壓等慢性病人群逐步適應分級診療
目前,我市確定了200多家基層醫療機構納入高血壓、糖尿病用藥醫保支付;參保患者持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就近選定一家辦理門診登記建檔,即可享受待遇。
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居民醫保高血壓患者新政只覆蓋全市二級以下醫療機構,希望能推動慢性病人群逐步適應分級診療,在配藥問題上不再形成去三級醫院就診的習慣,至少將基層的開藥門診能做實,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開藥續方還需要去三甲醫院。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藥物時,以最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門診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為依據。也就是說,廣大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所吃的常見藥物都能涵蓋在內。”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說。
目前,我市相關部門已對定點基層醫療機構進行培訓。醫保部門將加強對相關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醫療服務實施考核,考核結果與信用等級評定掛鉤。衛健部門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做好患者健康管理,加強醫療服務行為監管,規范診療行為,確保藥品供應和合理使用。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高血壓、糖尿病用藥生產、流通和配送環節監管。
權威解答:
武漢市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醫保怎么報銷?
1問:我有高血壓(糖尿病),參加的職工醫保,可以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待遇保障政策嗎?
答:不可以。本次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的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城鎮職工仍享受原有職工醫保相關待遇。
2問:我是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參保居民,怎么才能報銷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費用呢?
答: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診斷,確需長期藥物治療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且未納入我市門診慢性病保障范圍。參保患者持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可就近選定一家二級及以下“兩病”定點門診用藥保障基層醫療機構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即可進行門診用藥報銷。
3問:我今年剛被診斷為高血壓(糖尿病),如果去門診開降壓(降糖)藥,現在可以享受這個政策報銷費用嗎?
答:如果您是城鄉居民參保人員,認定為高血壓(糖尿病)輕癥,可以享受這個政策,按規定報銷門診降壓(降糖)藥費用。如果您的病情符合我市門診特殊疾病政策規定的,可以申報享受門診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4問:我是高血壓(糖尿病)的老病號了,以前已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特殊疾病待遇,現在還可以同時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嗎?
答:不可以。已經享受門診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仍然按照原有政策享受醫保待遇,不再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本次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主要針對的是高血壓(糖尿病)輕癥患者。
5問:只要通過高血壓(糖尿病)的認定,就可以在任何醫院開藥并報銷高血壓(糖尿病)的門診費用了嗎?
答:通過高血壓(糖尿病)的認定后,在二級及以下等級的定點基層醫療機構使用直接用于降血壓、降血糖的治療性門診藥品費用才能進行報銷,在二級以上等級的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門診藥品費用是不能享受新政的。
6問:我是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我在醫院門診開具的所有藥品費用都可以按這個政策報銷嗎?
答: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是按照最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門診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為依據進行報銷。您在門診就醫同時使用的其他輔助性治療藥品費用、治療其他疾病的藥品費用和各種檢查診療費用不納入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
7問:我使用降血壓、降血糖的門診用藥能報銷多少費用呢?
答:在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產生的政策范圍內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藥品費用,報銷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其中,高血壓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6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80元,參保人“兩病”并發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600元。
8問:我現在通過認定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如果以后病情加重了需要報銷的費用多了怎么辦?
答:已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的患者,如果病情加重符合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規定的,可申請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如果病情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基本醫保住院政策規定報銷。
9問:我隔三岔五就要跑去醫院掛號開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的藥,能不能一次性多開點藥哦?
答:可以。如果您的高血壓(糖尿病)病情相對穩定,門診醫生可根據病情開具長處方,最長可開3個月的用藥,這樣就可以減少跑醫院的次數了。當然,長處方制度針對的是病情穩定的患者。如果您病情不穩定,血壓、血糖值有波動,還是要及時就醫,按照醫生安排的治療計劃調整用藥,以確保您的用藥安全。
10問: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如何進行個人支付?
答: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在統籌區內實行直接結算,患者就診僅需支付按規定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長期異地居住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患者先行墊付,年度內隨時到經辦機構報銷。(記者胡瓊之 通訊員李鳴 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