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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出臺13條意見提升產業集聚區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鄭州日報 | 2020-11-30 09:00:44

      11月27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印發《關于推進產業集聚區用地提質增效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從四個方面提出13條意見,全面提升產業集聚區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推進產業集聚區“二次創業”,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此外,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方案》,提出力爭經過3~5年努力,全省產業集聚區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得到有效控制,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達到15萬元。

      《意見》提出,各地政府要合理確定產業集聚區用地規模、結構、布局以及各類設施配建標準,不得規劃建設寬馬路、大廣場、大綠地等形象工程。產業集聚區相關規劃的空間布局應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發展工業為主的產業集聚區,其工業、倉儲物流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嚴格規劃實施評估,實際使用各類建設用地未達到規劃總面積70%的產業集聚區,原則上不得擴區。

      《意見》要求,盤活存量土地,提升利用水平。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以盤活存量確定增量,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使用。

      為優化供應方式,增強保障能力,《意見》明確,鼓勵采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方式使用工業用地。

      《意見》還提出,完善節約集約用地獎懲機制,開展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對行動成效顯著的予以激勵,對工作推進緩慢的進行問責。各地要積極穩妥全面推進產業集聚區用地節約集約、提質增效。

      此外,根據《全省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方案》,我省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省將整備、盤活產業集聚區50萬畝存量建設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歷史遺留問題用地手續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土地高效利用經驗。力爭經過3~5年的努力,全省產業集聚區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閑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場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達到15萬元。(記者 李娜)

      關鍵詞: 產業集聚區 集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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