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發布通告,調整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模式。自2020年11月起,廣州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模式調整為當月待遇在次月10日前發放。例如所屬期為2020年11月的失業保險金將在2020年12月10日前發放。
調整前,廣州失業保險金當月待遇在當月10日前發放。此次調整為與省內規范保持一致。目前,廣州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已切換上線廣東省集中式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照省失業保險業務相關工作部署,全省各地市需統一失業保險待遇按月發放模式。
此次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模式調整,不改變失業保險金享受月數原核定規則,也包括不改變已核定的享受失業保險金月數。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此次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模式調整后,求職補貼繼續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
廣州現行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為1890元,即現行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的90%。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年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失業人員繳費時間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