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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嚴禁將商品住宅用地與其他產業項目用地捆綁或搭配供應

      新華網 | 2020-06-22 10:30:50

      海口市近日出臺規定,進一步規范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提出嚴禁商品住宅用地與其他產業項目用地捆綁或搭配供應。

      根據規定,海口市要求規范土地市場,嚴格不動產登記管理。嚴禁將商品住宅用地與其他產業項目用地捆綁或搭配供應,嚴禁以項目招拍掛、協議出讓代替土地招拍掛實施土地供應。對混合用地,應明確各類用途比例,按主導用途對應的用地性質確定供地方式,實行整體供應。

      海口市提出強化規劃引領,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禁以各級各類會議紀要替代規劃。要求嚴格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堅持先規劃、后實施原則,未按法定程序編制和審批的規劃,不得作為土地出讓、建設項目審批的依據,嚴禁以各級各類會議紀要替代規劃。

      新規嚴禁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外作出規劃許可,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必須符合“準入清單”;海岸帶管控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必須符合海岸帶保護和利用管理規定,嚴格按規定程序上報。

      新規還提出切實保護耕地,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建設活動占用耕地。對開發邊界范圍內新增生態綠化用地、占地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零星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路面寬度不超過8米的農村道路(含鄉村旅游道路)用地等,采取“只征不轉”“不征不轉”方式利用土地。

      此外,海口市要求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要逐級把關,對不滿足設施農用地申請條件的,一律不得批準,嚴禁通過分次申報變相擴大設施用地規模。加強土地巡查,對隨意擴大設施農業用地建設范圍,借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之名,違法違規占地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旅游、娛樂、會議、大型停車場、農產品加工、農產品展銷、房地產等非農業建設的,及時制止,依法查處,確保農地農用。

      關鍵詞: 商品住宅 海口 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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