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誼兄弟”)起訴自媒體侵犯名譽權,被告反訴一案有新進展。今日(4月8日)當事自媒體直面傳媒代理律師張新年向新京報記者出示了判決書,顯示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華誼兄弟、直面傳媒負責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認為文章暗示其偷逃稅 華誼兄弟索賠45萬元
據了解,直面傳媒于2018年6月6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刊發了《風暴降至!稅務部門進駐華誼兄弟?業內曝電影圈洗錢內幕與手段!》一文,文章提及了娛樂圈“洗錢”的相關信息,文末引用了一張微信截圖,稱“華誼跌停,然后,今天朝陽稅務局進駐華誼來審查所有的合同,并引發了圍觀的人群。”并表示“等官方媒體報道為準”。
2018年6月14日,華誼兄弟官方微博宣布,正式啟動法律程序,追究造謠傳謠者的法律責任,表示將起訴直面傳媒等自媒體。起訴書顯示,華誼兄弟認為,上述文章提及的“稅務局進駐華誼審合同”等內容是暗示華誼兄弟存在偷逃稅款、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涉嫌捏造事實。文章中捏造的事實在互聯網上廣泛傳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嚴重降低了該司的社會形象,給該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截至2018年7月28日,據華誼兄弟統計,該文章閱讀量達33481次。
華誼兄弟提出,要求被告立即刪除微信公眾賬號“直面傳媒”上發布的侵權文章,并發表原告審核的致歉聲明,置頂并至少保留90天以上;賠償經濟損失45萬元,騰訊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直面傳媒負責人則認為,華誼兄弟在微博、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平臺發布的聲明中,將直面傳媒稱為“無良媒體”,指稱“造謠傳謠”等行為,涉嫌侵權。直面傳媒據此要求華誼兄弟公開致歉并賠償100元,于2018年12月10日提出反訴。
該案件于2018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約1小時。直面傳媒一方提出針對華誼公司是否偷逃稅調查申請,法院表示需進行審查處理,針對直面傳媒的反訴也需要給予各方新的舉證期限,遂決定延期審理,定于2019年1月25日再次開庭。
法院駁回雙方訴訟請求
今日(4月8日),當事自媒體直面傳媒代理律師張新年向新京報記者出示了判決書,顯示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認為,華誼兄弟公司所主張的侵權文章《風暴降至!稅務部門進駐華誼兄弟?業內曝電影圈洗錢內幕與手段!》標題未做肯定和明確的事實陳述,文章內容雖引用了未經證實的微信群截圖內容,但同時該文章也指出消息“真偽難辨”“需靜等有關部門通報或等官方媒體報道為準”,表明被告并未對截圖內容進行定性,依據該文章表述,一般公眾應可得出涉案微信截圖上的爆料僅為傳言,未經證實,該文章前半部分并不能誘導一般公眾作出不客觀及非理性的判斷。
法院表示,文章后半部分主要論述影視圈洗錢內容,包括洗錢的方式、優勢及主要套路,并未提及原告,內容也并未使用侮辱性語言,也無誹謗原告之意,不構成侵權。被告將關于原告的內容及描述影視圈洗錢內容并列在同篇文章中,確實可能引起部分公眾對原告的懷疑,但不能就此認定構成對原告的誹謗。綜上,被告直面傳媒的行為不構成誹謗。
對于直面傳媒反訴華誼兄弟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認定,華誼兄弟發表文章宣稱將對“直面傳媒”等自媒體提起訴訟。文章中雖有“造謠”、“傳謠”等字樣,但屬于訴前的主觀表達,即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造謠和傳謠,該措辭并未明顯激烈不妥,非惡意貶低被告人格,且沒有證據顯示因此導致了“直面傳媒”關注量減少以及社會評價降低的損害后果,故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不予支持。法院駁回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直面傳媒負責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對此,直面傳媒負責人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是否上訴需和法律顧問商議。華誼兄弟公關部工作人員表示,不便接受采訪。
關鍵詞: 華誼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