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昨日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全省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12月底,我省將分自查、復查、抽查三階段深入排查校車安全管理,通過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從源頭上消除風險隱患,防范遏制各類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明確校車安全管理屬地責任、行業監管責任
教育部門負責接受校車使用許可的前置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核和校車標牌核發工作,維護校門口以及周邊的交通安全秩序,依法查處車輛和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校車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管,依法查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或者個體經營者的有關違法行為;參與校車行駛線路實地勘察;參與制定并實施校車服務方案,依法對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提出意見。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依法牽頭調查處理校車安全事故,實施責任追究。
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負責落實校車日常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安全性能的日常維護,定期組織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和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逐校、逐企、逐車、逐人、逐項全面排查
校車準入管理方面,重點排查各類校車是否安全達標,有無校車使用許可;駕駛人員有無校車駕駛資格;是否有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是否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校車運營單位是否依法設立并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學校是否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上報備案。
校車使用管理方面,重點排查校車使用過程中,是否按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并有隨車照管人員;上下學生,是否在校車停靠點或公共交通站臺停靠;學生乘坐校車,是否落實乘車安全措施;校車載人,是否超過核定人數; 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等情況;是否按照審核確定的路線行駛,是否存在超速行駛現象。
校車日常管理方面,重點排查是否按時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是否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性能是否良好、有效適用;是否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是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確保動態監控系統有效運行,實時監控校車運行狀態;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是否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保證校車處于良好狀態;是否做到校車的專車專用,不將校車挪作他用。
針對突出問題研究措施,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通知》強調,針對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具體有效的措施及時整改,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車標牌和報廢、拼裝、逾期未檢驗以及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不全或失效的安全隱患車輛接送學生。校車駕駛人年審、交通違法、事故責任等情況不符合條件的,要嚴格依法注銷校車駕駛資格。對校車存在非法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的,一律扣留車輛,責令恢復原狀,恢復原狀前不得接送學生。
關注防護設施設置,對校車途經的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要確保防撞護欄、防撞墻和減速帶、提示警告標識標牌等安全設施應設盡設。設置完善校車站點標志標線和停車讓行標志標線,有條件的可以設置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引導社會車輛履行讓行校車義務。清理整治校園周邊道路違法停車問題,完善交通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車輛減速設施,科學施劃校車專用停放區域,為學生上下校車創造安全、便捷的“綠色通道”。
嚴厲打擊非法載運,對組織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接送學生、非校車駕駛員駕駛校車或組織學生乘坐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非校車駕駛員駕駛的校車的,依法依規嚴格處理。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名下的面包車、客車等非校車加強排查,經核查存在違規接送學生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競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