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自2025年3月8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適用于三亞市行政區域內住宿業客房預訂、退訂及相關服務活動。僅針對線上預訂平臺產生的直客散客訂單,不包含團隊、線下電話預定、旅行社渠道預定訂單。
《指導意見》稱,住宿業經營者應設立“信用退”“無憂退”等快速退款機制,在消費者提交退訂申請后,在2小時內必須響應,在限定時間內退回款項;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留、少退消費者房款。線上預定平臺須在預訂頁面顯著位置標注退訂政策,包括免費退訂截止時間、階梯式扣費比例、不可抗力條款(特殊情形處理方式);加強平臺入駐商家信息審核機制,主動維護和凈化網絡預定生態,對涉嫌故意仿冒酒店名稱等情形的企業予以下架處理;加強產品信息審核機制,禁止使用模糊表述(如“部分退款”“酌情收取”),必須明確金額或比例。
《指導意見》明確,要建立退訂監管機制,對投訴率高的住宿業經營者、線上預定平臺,由主管部門采取信用懲戒或其他相應處理措施。
三亞還將開通“12345退訂專線”,實行24小時接訴、48小時辦結。同時,“三亞放心游”平臺將此類退訂投訴納入先行賠付通道,再向責任方追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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