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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模降至84.80萬億元 中國影子銀行或成中國式“雷曼破產危機”源頭?

      《財經》雜志 | 2020-12-07 09:04:13
      截至2019年末,中國廣義影子銀行規模降至84.80萬億元,較2017年初100.4萬億元的歷史峰值縮減近16萬億元。《報告》強調,中國影子銀行不會消失,存量風險仍較大,并可能借不當創新卷土重來。必須建立和完善對影子銀行的持續監管體系

      “2016年7月,英國《金融時報》撰文指出,中國的影子銀行可能成為中國式‘雷曼破產危機’的源頭。影子銀行猶如懸在我國金融體系之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若不及時強力‘精準拆彈’,必將釀成全行業系統性風險甚至金融危機。”

      上述關于中國影子銀行的描述,源自“金融監管研究”微信公眾號于12月4日發布的《中國影子銀行報告》(下稱《報告》)一文,《報告》撰寫者為中國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局、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課題組。該文當晚隨后被中國銀保監會官方微信號轉發。

      多名金融業人士直言,雖然官方曾多次針對影子銀行問題發聲,但針對影子銀行定義、標準等內容的全面系統闡述,尚屬首次。

      中國影子銀行在2008年后迅速發展,隨著金融業務范圍的拓展和跨行業、跨市場綜合經營的擴張,影子銀行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長。到2016年底,中國影子銀行規模已相當龐大,廣義影子銀行超過90萬億元,狹義影子銀行亦高達51萬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影子銀行加速狂奔的背后,金融風險不斷積累和暴露。基于此,近年來,監管部門開始對影子銀行進行精準拆彈。根據《報告》,經過三年專項治理,影子銀行野蠻生長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9年末,廣義影子銀行規模降至84.80萬億元,較2017年初100.4萬億元的歷史峰值縮減近16萬億元。

      在影子銀行治理取得成效的同時,《報告》亦強調,中國影子銀行積累時間長,存量風險較大,相當多金融機構仍然存在規模情結,各類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沒有被真正打破,“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尚未真正建立,部分高風險影子銀行可能借不當創新卷土重來。但也應看到,影子銀行不會消失,將和傳統金融體系長期共存,不同類型的影子銀行的作用和風險水平差異較大。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對影子銀行的持續監管體系。

      銀保監會課題組相關負責人表示,治理影子銀行主要是抓住影子銀行的關鍵。總的來說,把握幾個方面:一是治理高風險機構、壓降高風險,降低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二是治理資金空轉套利、脫實向虛,通過治理讓資金直達實體經濟;三是治理市場秩序,凈化金融市場不規范業務,實施一致性監管。

      “影子銀行實際是金融工具,介于天使與魔鬼之間,管理好了是天使,管理不好是魔鬼。”《報告》指出,影子銀行業務猶如硬幣的兩面,唯有辯證對待、因勢利導、“抑惡揚善”,才能趨利避害,充分發揮影子銀行的積極作用。

      四項標準界定中國影子銀行

      根據《報告》,影子銀行是指常規銀行體系以外的各種金融中介業務,通常以非銀行金融機構為載體,對金融資產的信用、流動性和期限等風險因素進行轉換,扮演著“類銀行”的角色。影子銀行游離于監管之外,風險隱蔽,交叉傳染,被認為是2008年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之一。

      受金融體系結構、金融深化程度以及監管政策取向等因素影響,中國影子銀行經歷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呈現出一些與其他經濟體不同的特點。

      首先,以銀行為核心,表現為“銀行的影子”;其次,以監管套利為主要目的,違法違規現象較為普遍;再者,存在剛性兌付或具有剛性兌付預期;同時,收取通道費用的盈利模式較為普遍;此外,以類貸款為主,信用風險突出。

      由此《報告》認為,確定中國影子銀行標準,必須兼顧影子銀行國際標準的共性特征和中國影子銀行的特點。在金融穩定理事會確定的信用轉換、期限轉換和流動性轉換等基本屬性的基礎上,重點關注各種產品的風險傳導、隱匿方式以及誘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能性。

      基于以上,課題組將中國影子銀行的界定標準歸類為四項,分別是金融信用中介活動處于銀行監管體系之外,信貸發放標準顯著低于銀行授信;業務結構復雜、層層嵌套和杠桿過高;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集中兌付壓力大,金融體系關聯性和風險傳染性高。

      按照上述界定標準,中國影子銀行分為廣義和狹義兩大類。

      具體而言,廣義影子銀行是基本符合四項界定標準的金融產品和活動,包括同業理財及其他銀行理財、銀行同業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委托貸款、資金信托、信托貸款、非股票公募基金、證券業資管、保險資管、資產證券化、非股權私募基金、網絡借貸P2P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貸款,商業保理公司保理、融資擔保公司在保業務、非持牌機構發放的消費貸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債權融資計劃和結構化融資產品。

      來源:金融監管研究公眾號

      狹義影子銀行則是其中影子銀行特征更加顯著、風險程度更為突出的產品和活動。包括同業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和同業理財、理財投非標債權等部分銀行理財、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網絡借貸P2P貸款和非股權私募基金等業務。

      對于廣義及狹義影子銀行中均納入P2P,《報告》指出,網絡借貸機構是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平臺,按工商企業登記注冊。借款人與出借人通過平臺直接對接,完成借貸。2013年以來,部分網貸機構逐漸偏離信息中介、信貸撮合等服務定位,違規開展信貸和資金池運作,甚至呈現出龐氏騙局的典型特征。

      來源:金融監管研究公眾號

      廣義影子銀行兩年壓縮16萬億元

      中國影子銀行在2008年后迅速發展,隨著金融業務范圍的拓展和跨行業、跨市場綜合經營的擴張,影子銀行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長。《報告》指出,到2016年底,商業銀行表內各項投資共計23萬億元,理財產品29萬億元,委托貸款13萬億元,資金信托和證券化資管發行產品51萬億元。

      在影子銀行規模不斷擴大之際,影子銀行已成為信貸資產非信貸化的通道以及表內資產表外化的通道。與此同時,影子銀行成為隱性和虛假擔保的通道,并且通道產品結構化,這令影子銀行風險交織。此外,影子銀行將橫跨不同行業的金融機構捆綁,將單體風險轉變為行業風險,將行業風險擴散成跨行業的系統性風險。

      在上述背景下,2017年起,在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領導和部署下,金融管理部門迅速行動,對影子銀行重拳出擊,努力消除系統性金融風險隱患。經過三年專項治理,影子銀行野蠻生長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

      據《報告》,截至2019年末,中國廣義影子銀行規模降至84.80萬億元,較2017年初100.4萬億元的歷史峰值縮減近16萬億元;狹義影子銀行規模降至39.14萬億元,較歷史峰值縮減了12萬億元。

      來源:金融監管研究公眾號

      值得注意的是,加通道、加杠桿和加嵌套的高風險業務得到重點清理。同業理財從2017年初的歷史峰值6.8萬億元降至2019年末的0.84萬億元,同業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從由2016年底的23.05萬億元降至15.98萬億元。同期委托貸款和網絡借貸P2P貸款分別由13.2萬億元、0.82萬億元降至11.44萬億元和0.49萬億元。截至2020年上半年末,同業理財、委托貸款和網絡借貸P2P貸款分別進一步降至6607億元、11.22萬億元和0.19萬億元。

      來源:金融監管研究公眾號

      與此同時,違法違規活動大幅下降,市場秩序得到修復。“無照駕駛”等非法金融活動受到嚴厲打擊。2016年-2019年新發非法集資案件穩步回落,增速由過去三位數降至兩位數。“e租寶”“昆明泛亞”等互聯網金融領域大案要案得到穩妥處置。利用影子銀行跨行業跨機構騰挪資金、占用資金、竊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減少,持牌經營、特許經營、合規經營的理念與文化得到恢復,市場秩序開始好轉。

      再者,風險水平由發散轉為收斂。具體而言,一是摸清了風險底數,初步建立了中國影子銀行統計監測體系和認定標準,厘清了影子銀行的真實規模和業務分布。

      二是壓降了存量風險,遏制了增量風險。據《報告》,影子銀行集中加杠桿得到壓縮,商業銀行自營債券逆回購交易杠桿比率由2017年之前的40%以上降至30%以下。截至2020年上半年,實際運營的網絡借貸P2P機構由高峰時期約5000家壓降至29家,目前已完全歸零。

      三是提高了風險抵御能力。影子銀行資本占用不足的問題也有所緩解,表內風險加權資產平均密度從2017年初的52.07%上升了4個百分點,2019年末達到56.07%。

      此外,為金融支持抗疫和復工復產贏得了先機,創造了有利條件。《報告》指出,2020年初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使中國經濟社會遭受巨大沖擊,世界經濟也面臨二戰以來最嚴重的衰退。金融政策是中國支持抗疫和復工復產政策措施的重要一環,前期精準拆彈影子銀行為金融政策的發力,特別是為逆周期調節措施出臺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

      持續監管體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金融管理部門針對中國影子銀行的治理成效有目共睹,但仍有部分問題需要進一步關注。《報告》亦指出,中國影子銀行積累時間長,部分高風險影子銀行可能借不當創新卷土重來。但也應看到,影子銀行不會消失,將和傳統金融體系長期共存,不同類型的影子銀行的作用和風險水平差異較大。基于此,《報告》強調,必須建立和完善對影子銀行的持續監管體系。

      具體內容包括如下五方面:第一,健全統計監測。影子銀行具有監管套利的本質,其產品結構和組織形式始終在演變之中,各種創新手法層出不窮。影子銀行橫跨不同行業,數據不完整、口徑不一致和重復計算等問題依然存在。因此,必須繼續大力完善統計監測,及時動態掌握影子銀行規模、種類,特別是風險演進路徑和風險水平變化情況。

      第二,嚴防反彈回潮。一是堅定不移地將整治影子銀行作為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拆解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二是聚焦突出問題和風險點,對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設立“禁區”,嚴禁多層嵌套投資、資金空轉、脫實向虛,結構復雜產品和業務死灰復燃,以及假創新和偽創新行為等。三是堅持整改與轉型相結合,按時合規完成業務整改,穩妥有序處置風險,同時積極調整業務模式,加快凈值化轉型。

      第三,建立風險隔離。重點是厘清公募產品與私募產品、表內業務與表外業務、委托業務與自營業務的邊界,建立相應的防火墻,嚴防風險相互傳染、相互交織、相互掩飾。

      第四,完善監管制度。一是確保監管全覆蓋,不留監管空白和盲區,把所有影子銀行活動納入監管。二是統一同類機構和產品的監管標準,減少資金空轉式的套利。三是完善影子銀行的風險分類、風險權重、資本撥備計提等標準。

      第五,慎重開展綜合經營。商業銀行以審慎經營為根本,保險要發揮風險分散與保障作用,證券資金要體現價值投資中介功能,信托、理財要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職能定位。建立覆蓋全面、分工合理、有序流動的金融體系。

      關鍵詞: 中國影子銀行 雷曼破產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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